(1)式的右邊有3個電子*2=>6個電子(在右邊)
這裡*2我理解為(3)式左邊有2個電子
(2)式的右邊有8個電子*6=>48個電子(在右邊)
這裡就不明白為何是*6了
(3)式左邊有2個電子*27=>54個電子(在左邊)
所以=>(1)*2+(2)*6+(3)*27=>此化學方程式左右兩邊的電子全部消掉
假如(1)和(2)都*2 (3)再*11 這樣不能嗎